2011年【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參賽報名表
(每個欄位請確實填寫,不可留白) No.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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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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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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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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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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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小組  | 
  
   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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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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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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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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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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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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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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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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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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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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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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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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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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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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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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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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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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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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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 絡 人  | 
  
   主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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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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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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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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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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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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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證(正反面)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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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定事項(請詳閱)  | 
  
   1、報名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賽作品確由報名者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如有抄襲或仿冒情事,經評審會裁決認定後,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得由主辦單位在媒體上公佈。 2、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協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3、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上述各項約定均無任何異議。 5、主、協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播放之權利。 6、本約定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法律為準據法而為解釋適用。 7、若因本約定涉訴者,則報名單位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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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可以影印使用。學生證請黏貼於同一張,可黏貼於背面紙張空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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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校園公關提案競賽】 協辦單位選擇志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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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欄位請確實填寫,不可留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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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辦單位  | 
  
   志願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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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電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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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自來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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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可以影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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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1、 填寫前,請務必至公關基金會網站確認最新版本。 2、 優先志願號碼填寫1,依序填寫至2。 3、 主辦單位將由各組的志願表中安排各組負責協辦單位。 4、 各組序號與負責協辦單位將於2011年3月30日(三)公布於公關基金會網站。 5、 協辦單位說明會將安排於2011年4月6日至4月7日期間,請務必撥空參加。 6、 請將協辦單位選擇志願表連同報名表與學生證影本於2011年3月25日前郵寄至財團法人公關基金會,詳細地址請見簡章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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